博白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学计划和课程管理规定
2019-11-25 15:08:00  作者:bbadmin   阅读量:821

博白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学计划和课程管理规定

一、教学计划
  专业教学计划是实现培养目标和组织教学工作的依据。

1. 按照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对各专业人才知识和技能结构的需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遵循学校人才培养的总目标和有关的各项规定,制订专业教学计划。

2.专业教学计划的制订首先要作广泛的调查,依托行业和专业专家,采用多种形式收集数据和信息,形成专业调研报告。专业调研报告的基本内容包括:

(1)本专业相关行业目前的状况和发展趋势。

(2)行业人才结构及需求。

(3)行业专家(企业基层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第一线操作人员、人才市场咨询员等)对专业发展的具体建议,岗位群对专业知识、能力的要求。

(4)同等规格学校相似专业的发展状况和特点。

(5)专业所对应岗位群和主要岗位特征的实际跟踪记录及分析。

 3. 根据专业调查报告制订的专业教学计划要反映出该专业的特色和职业发展的灵活性,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理论知识的广度和深度。

(2)实践教学环节的内容和要求。

(3)理论知识和实践训练的相互关系。

(4)专业能力和个人兴趣的发展。  

(5)能力培养在教学设计中的体现。  

(6)不同教学类型之间相互衔接、相互沟通的可能性。

 4. 在专业教学计划的课程设置上要贯彻“加强基础、鼓励发展”的原则,具体规定如下:

(1)专业教学计划2年编制,每学期共计20教学周。

(2)各专业的课程包括基础课、专业课和各类实践性教学环节。

(3)教学计划中课程的设置应该模块化、规格化和个性化,所有课程分为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两大类。

5. 每学年由学校领导、教务科、专业科协调,专业科具体组织完成专业教学计划的修订。专业教学计划要保持相对稳定,如拟改专业教学计划,则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执行专业教学计划的过程中一般不得改变,特殊情况由教务科和专业科协商解决。

二、课程管理

为规范课程设置,顺利完成教学计划的编制,必须对课程进行科学的管理。

1. 课程设置应以培养目标为依据,并在制订教学计划时提出所设课程的教学目的和要求,在制定教学计划时既要考虑到本课程的特点,也要考虑到本课程理论教学和实践环节的互补关系。

2. 设定的课程一般不允许更改,各专业科要根据本专业和专业方向的特点设定合理规范的课程。若认定的课程需要更改,由专业教师讨论,专业科提出申请,教务科同意后方可更改。

3. 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执行教学任务。

4. 任课教师的授课计划应按教学计划和教学要求编写,采用学校统一规定的书面格式,一般一式二份(一份教务科归档,一份任课教师授课时带到教学现场备查),授课计划要求在每学期上课第2周内上交教学计划到教务科; 相配套的教案由任课教师按学校统一规定的书面格式和要求填写,其他教学资源可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实际备课情况采用多种形式,如教学视频、多媒体课件等。

5. 在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基本任务的前提下,教师根据行业发展的新情况,对课程的陈旧内容删节和增加新的内容。

6.教务科对全校课程进行定期清理、归类,专业科须配合教务科做好课程管理的规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