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建筑工地扬尘噪声管理工作,通过以下方式方法对博白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食堂工程项目建筑工地进行环境监测工作:
一、大气污染监测
(一)监 测标准
依据环境质量标准( GB3095 2012)中的pM10浓度限值: 24 小时平均:一级 5oug/m3;
二级150μg/m3;(微克每立方米)。
(二)监测办法:
1.工地安装降尘设备:
(1)工地围挡喷淋系统。施工现场工地围挡安装喷淋降尘系统,以有效抑制粉尘污染、有效减少空气中的PM2.5含量,使空气纯净新鲜:减少灰尘对周边植物的危害。
(2)工地冲洗平台。工程车辆出入口处安装车辆冲洗平台,以有效减少车轮沽土出工地。
2.浓度限值控制:现场目视无扬尘,离开工地车辆无沾土,外运石方车辆封闭运输。
3.设监测员,发现超过(75ug/m3)时或车轮有沾土采取控制措施。
(三)控制措施: .
1.停止土方开挖作业及可扬尘做业:
2.现场洒水,确保地面不起尘土;
3.加强工程车轮清洗,确保车轮不沾土:加强外运石方车辆管理,封闭运输,避免掉落。
4.风力达到4级以上(含4级)天气停止土方开挖作业及可扬尘做业。
二、噪声污染监测
(一)监测标准。
依据《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 2011) 的噪声限值:昼间70 db、夜间55 db.
(二)监测办法:
1.按照学校 教学作息时间错峰安排噪声较大的施工活动,减少对师生及周边居民的影响;接受日常监管部门的检查指导和监测。
2.噪声限值控制:昼间80 db;夜间70db。
3.设监测员,发现超过昼间80 db 或夜间70db时采取控制措施。
(三)控制措施:
1.停止施工,降低噪声。
2.采取措施,降低设备工作时的噪声。
3.调整施工时间,减少噪声影响。
三、监督投诉电话 0775-8216319
博白县建筑工程总公司
博白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食堂工程项目
2020年11月10日